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金融要持续用力更加给力
发布时间:2024-09-24 | 发布者: | 浏览次数: 次“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三大重点任务,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9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监管政策环境,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据李云泽介绍,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提升经济金融适配性,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力度。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高技术产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3.2%和15.9%;普惠型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6.1%和9.1%。今年前8个月,保险业已累计赔付1.55万亿元,同比增长26.1%。
银行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限制放宽
大型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当前,大型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稳健,资产质量稳定,主要的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区间”。
李云泽表示,资本是金融机构经营的“本钱”,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屏障。近年来,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利润留存的方式来增加资本,但随着银行减费让利的力度不断加大,净息差有所收窄、利润增速逐步放缓,需要统筹内部和外部等多种渠道来充实资本。
“为巩固提升大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经研究,国家计划对六家大型商业银行增加核心一级资本,将按照‘统筹推进、分期分批、一行一策’的思路,有序实施。”李云泽说,金融监管总局也将持续督促大型商业银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资本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能力。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
“前期,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也锻炼了队伍,已经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李云泽说,为切实发挥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金融监管总局拟采取三方面措施。
一是扩大试点城市范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二是放宽限制。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4%提高至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占比由20%提高至30%。三是优化考核。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绩效考核体系。
李云泽表示,当前,我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也就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下一步,将及时总结经验,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同时不断优化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更多的项目尽快落地。
金融发力打通中小企业融资堵点卡点
小微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协同多方发力,改进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1.9万亿元,较2017年末翻了两番,平均利率也累计下降了3.5个百分点。
李云泽表示,为进一步打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从两方面采取措施:
一方面,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的工作机制。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手牵银行,把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要及时对接,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真正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另一方面,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可以申请续贷。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该业务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
“该政策在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将从三方面对续贷政策进一步优化。”李云泽表示,一是将续贷对象由原来的部分小微企业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有真实融资需求,同时又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续贷支持。二是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3年,也就是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都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续贷政策。三是调整风险分类标准,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
李云泽表示,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相关支持政策真正实施到位,特别是解决基层信贷人员开展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顾虑,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细化尽职免责的相关情形,以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取得新成效
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经济金融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销售的持续放缓导致房企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已售在建项目难以按期交付。
“为解决这个问题,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建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李云泽表示,该机制最大的特点是“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将房企集团的风险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区分开来,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把合规的在建已售项目纳入项目“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成完工和交付,切实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李云泽介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城市协调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超过5700个,审批通过融资金额达到1.43万亿元,支持400余万套住房如期交付。在协调机制的带动下,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扩大。截至8月末,今年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较年初实现了正增长,扭转了房开贷下滑的态势。房地产的并购贷款和住房租赁贷款也分别增长14%和18%,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李云泽表示,为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人民银行指导各地、各家金融机构因城施策来调整相关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下一步,将配合人民银行积极推进稳妥降低存量房贷的利率,以进一步减少居民的房贷支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将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应放尽放”,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编:王震、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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